政府搬迁补偿款如何账务处理
答案: 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》(财会〔2009〕8号)第四条规定,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?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、库区建设、棚户区改造、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,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,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。其中,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、有关费用性支出、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,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,并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——政府补助》进行会计处理。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,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。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,应当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——固定资产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——政府补助》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。 一、若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、库区建设、棚户区改造、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,且收到政府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1、收到政府的搬迁补偿款: 借:银行存款, 贷:专项应付款, 2、因搬迁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: ①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,借:固定资产清理,累计折旧, 贷:固定资产, ②发生清理费用和相关税费, 借:固定资产清理, 贷:银行存款, 应交税费, ③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, 借:营业外支出, 贷:固定资产清理 ,④冲减专项应付款, 借:专项应付款, 贷:递延收益, ⑤结转递延收益, 借:递延收益, 贷:营业外收入, 3、搬迁发生的无形资产损失: ①借: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 贷:无形资产 ②借:专项应付款 贷:递延收益 ③借:递延收益 贷:营业外收入 4、发生相关的费用性支出: ①借: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, 贷:银行存款, ②借:专项应付款, 贷:递延收益, ③借:递延收益, 贷:营业外收入, 5、新建固定资产: ①借:在建工程/固定资产, 贷:银行存款 ,②借:专项应付款 ,贷:递延收益, ③按该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平均计入当期损益, 借:递延收益, 贷:营业外收入, 6、结转专项应付款余额: 借:专项应付款, 贷:资本公积。
提问者:四川富亿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/ 1次浏览 / 2021-05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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